怀化市鹤城区法院对一起养老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

近期,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养老诈骗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布了判决结果。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莫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2月,周某在怀化市成立了一家名为湖南某老年产业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并以该公司及其经营的两家超市为活动基地,伙同莫某等业务团队,对外宣称公司正在中方某度假村内建设养老公寓,并提供高额利息回报的预订养老服务合同。根据该合同,客户只需缴纳预订金并签署合同,即可每月获得预订金总额的12%至18%利息,入住度假村养老公寓时享受6至8折优惠,参与活动还能获得可抵扣预订金的优惠券,且一年后本金全额返还。

在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期间,共有106人与该公司签订了预订养老养生服务合同,并缴纳了预订金,涉及金额共计393.5万元。除了用于返现优惠、砸金蛋活动折扣和支付吸资利息外,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高达372万余元。

法院认为,周某和莫某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人此前于2020年6月已因同样的罪名被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及罚金,在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故应依法数罪并罚。鹤城区法院综合考量二人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后,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