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法院宣判:养老诈骗案,284位老人损失1700万
近日,湘潭一起针对老年人的养老诈骗案引起了广泛关注。63岁的黄女士热爱广场舞,某次她与舞伴们被邀请至一家声称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进行表演。该机构开业当天,负责人宣称公司具备合法手续,拥有养老基地和“圣人塔”项目,并可提供养老与安葬服务,并承诺提供床位补贴和中奖红包。受到诱惑,黄女士当天即投资2万元,并在2018年4月又追加投资5万元,获得近6000元补贴。
然而不久后,公司负责人刘某涉嫌犯罪被捕,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岳塘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案件细节披露
刘某曾任湖南一家生态养老产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负责运营养老院和“圣人塔”项目。2017年,他指派员工王某在湘潭市岳塘区设立分公司,未取得《金融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传单、口碑和会议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承诺高额回报。截至案发,该公司共非法集资257人284次,涉案金额高达1726.3万元。
法院判决与提醒
岳塘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等人以非法集资诈骗罪定罪,刘某作为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一百零五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刘某上诉后,湘潭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老年人在预定养老服务时必须谨慎,选择经官方认证的养老机构,避免无资质机构的投资诱惑,谨防高回报的养老项目,并在投资前与子女商量,向相关部门咨询,保护好自己的养老资金。
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