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法院对一起养老公寓欺诈案作出判决

在看到充满诱惑的养老投资广告时,投资者需保持警惕,以免落入诈骗陷阱。记者报道,广州荔湾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涉及养老公寓投资的诈骗案件,此案被选为广东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典型案例之一。

2017年8月,陈某某被某养老产业公司散发的宣传单所吸引,宣传单中承诺了包括“投资养老,定选西关”和“养老无忧,十年即回本”等诱人条件。基于这些承诺,陈某某与公司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和《不动产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以63.4万元购买商铺,并通过某养老投资公司支付了36万元的定金和房款。然而,养老产业公司未能按照合同办理商铺过户,且因消防审批未通过导致项目无法实施。

陈某某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相关合同并要求公司返还已支付款项。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指出,尽管陈某某与公司签订了合同,但商铺的实际产权人是叶某某,公司无法提供证据表明叶某某同意出售商铺或已收到房款。由于陈某某至今未能取得不动产产权证和商铺,法院支持其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项的请求。最终,法院判决解除涉案合同,责令养老产业公司返还陈某某36万元购房款。

案件的典型意义

该案件的判决展现了司法机关对以“养老”名义进行的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的零容忍态度。通过确认涉诈商品房销售合同无效,并支持老年人追回投资款,法院向社会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欺诈老年人的投资和理财行为,保护老年人的财产安全。